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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基督教出现了东方人从未采用过的发展,即司铎数量与感恩祭庆典次数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公元一千年后期,以下做法在西方已经确立:每位司铎每天至少举行一次“他的”弥撒;无论是否有团体与他一起庆祝。
这一发展带来了一些至今仍可见的后果:天主教教区居民需要不同的机会在周日甚至平日参加弥撒。他们期望司铎尽可能多地主持弥撒(周日至少两次,平日至少一次)。他们希望根据个人的周日或平日安排,有不同的安排。
另一个后果是,我们西方人习惯了弥撒在极短的时间内举行,而且其审美设计也变得低劣(当然,除了在大众节日举行的大弥撒)。时辰礼仪几乎完全从堂区消失了。现行教会法允许每位司铎每天举行自己的弥撒,即使他可以在同一天加入一个团体共同主持弥撒(《教会法典》第902条)。教会法还要求修会每天举行弥撒(《教会法典》第663条第2款),即使是像本笃会这样的修会,其创始一代都是平信徒,他们不知道常规弥撒,甚至不知道在周日举行弥撒。
即使在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及其在《礼仪圣事》中对感恩祭作出了许多伟大的论述之后,天主教会对感恩祭的庆祝做法的定义仍然更多地侧重于司铎而非团体。
在东方基督教中,你几乎找不到这些方面。诚然,正教修道院倾向于每天早晨举行感恩祭,东方天主教堂区有时也这样做。你会发现不同语言的正教团体在同一天在同一座教堂举行感恩祭。在一些东方教堂,如果教堂空间太小,无法容纳整个团体,他们会每天举行多次感恩祭。但众所周知,这些都是特定情况下的例外。正教堂区居民绝不会要求他们的堂区神父在下午举行第二场弥撒,以便根据个人喜好提供不同的选择。没有正教徒会希望取消周六晚上的晚祷,而改为举行守夜弥撒。没有东方司铎会拒绝与他人共祭,并举行“私人弥撒”。没有人会要求弥撒比平时举行得更快、更短,以便下一场弥撒能够及时开始。
对我来说,这是我喜欢东方基督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感恩祭并非为平信徒提供的无处不在的“司铎服务”。相反,它是基督徒团体每周生活中唯一的亮点。我们不再遵循“任何司铎都应尽可能多地举行弥撒,无论是否有团体跟随”的原则,而是“任何团体每个主日/节假日都应举行一次感恩祭,无论有多少神父共祭”的规则。这是罗马天主教徒应该立即采纳的东方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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