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拜佔庭的十字聖號與拉丁的十字聖號不同。右手拇指和食指、食指和小指在指尖處相接;無名指和小指則交叉在手掌上。三根捏在一起的手指代表聖三,而其他兩根手指則象徵耶穌基督的二性。手指相接後,先觸摸額頭(“奉聖父”),然後觸摸胸部(“子”),右肩(“聖……”),最後觸摸左肩(“靈之名,阿門”)。同時,頭部和肩部略微彎曲,以表示對上帝的順服。
首先觸摸右肩,而不是像拉丁禮那樣觸摸左肩。十二世紀末之前,東西方基督教徒都從右向左划十字。拉丁天主教徒在教宗英諾森三世 (1198-1216) 時期開始伸出所有手指,從左肩向右划十字。據說,這意味著耶穌從天父降生為人,然後因苦難而下降到左側,即地獄,然後因升天而進入天父的右側。另一種解釋是,從左側(軟弱的一側,罪惡的一側)向右側(救贖的一側)划十字,象徵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亡,我們被十字架從左側帶到右側,獲得救贖。
更早、更古老的十字聖號划法,至今仍在拜佔庭教堂中沿用,即從右向左划,其含義為救贖從位於上帝右側(屬於上帝選民的榮耀之側)的猶太人傳給位於上帝左側的外邦人。先觸摸右肩也表達了基督徒的希望,即希望自己能被置於正義之士之列,在最終審判中在審判者基督的右手邊。
在拉丁儀式中,祭司在給予祝福時,仍然從右到左畫十字。
古代基督徒從聖經中得出右側代表正義、榮譽的觀念:例如,天上的王后“站在右邊,穿著用金線和彩色織成的衣服”(詩篇45:10);耶穌“坐在父的右邊”(羅馬書8:34),等等。
總的來說,完整的十字架標誌過去和現在都是為了表明我們所有的能力(思想、心靈和靈魂)和所有的力量(肩膀)都通過基督的十字架(我們的救贖標誌)奉獻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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