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禮不僅是基督教的核心與特有儀式,是最神聖的基督教奧秘,是基督徒生命中的重大聖事,是所有敬拜儀式中最簡單又最深奧、最精妙又最普及的,更是基督親自設立的唯一常規禮儀;或者更確切地說,它之所以具備這些特質,是因為它源自基督的設計,並且與洗禮這項偶爾舉行的儀式(另一項無疑是他所命定的聖事)一樣,都具有那種純樸與深邃相融的特質——一種取之不盡的簡樸性——這正是他所有言行的特徵,也確實是我們在宇宙中所知的一切偉大事物的特徵。
因此,本章的簡要概述必須從聖事的設立開始說起,正如記載於聖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6-28節)、聖馬可福音(十四章22-24節)、聖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20節)和聖保羅書信(哥林多前書11章23-26節)。聖馬太如此記載:——
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他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我們從使徒行傳得知,門徒們認為這是一項「擘餅」的莊嚴禮儀的命令——「他們都專注於使徒的教導和彼此的團契,擘餅和祈禱」(使徒行傳2章42節),這禮儀是在家中舉行(使徒行傳2章46節),並在主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使徒行傳20章7節)清早舉行,好讓他們能夠在非基督教世界之中白天仍舊能工作。這禮儀至少在這場合是由包含祈禱和講道的守夜禮拜所開始(使徒行傳20章7節)。在主日,每個人也要「抽出若干」幫助窮人(哥林多前書16章2節)。
從聖保羅的記載中,我們進一步得知,這聖餐被視為是表明主的死(哥林多前書11章26節),他們所擘得餅是領受主的身體,他們所祝福的杯是領受主的寶血(哥林多前書10章16節),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會招致極大的禍害(哥林多前書11章29節)。這裡還浮現一個禮儀上的事實——人們在「祝謝」之後都要說「阿們」(哥林多前書14章16節)。
因此,我們發現在使徒時代有一項莊嚴的每週禮拜,實際上是教會的禮儀,稱為擘餅禮。這項禮儀具有雙重特性。首先,它是一項奧秘的獻祭,是基督的獻祭的重現和參與(表明主的死),因此在公元150年左右被殉道者聖游斯丁稱為「獻祭」(the Sacrifice)。其次,它是與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的共融,因此早期被稱為「共融」(the Communion,),這是遵循聖保羅的「豈不是同領」等說法。聖保羅所用的「感恩祭」(Eucharist)一詞,即“感恩”(thanksgiving),雖然他並未將感恩祭或共融作為禮儀的正式名稱,但這稱呼很早就被採用了,這可能是因為它重現了基督在最後晚餐時的祝謝。普林尼使用聖事(sacrament)一詞(公元112年),他可能是從基督徒那裡聽來的,但並不理解其含義,無論如何他只是將其用作誓言或承諾的意思:九十年後,特土良稱這禮儀為「聖事」。後期拉丁文中表示解散的詞——彌撒(missa),使得這禮儀在西方最早在385年就被稱為彌撒,而在東方通常被稱為聖禮儀(Liturgy),這個名稱最初是用於任何公共禮拜。

擘餅禮與一種社交性的“餐會”或“愛筵”有關,通常稱為愛加倍(Agape),但聖保羅稱之為「主的晚餐」,這名稱在中世紀有時也用來指彌撒本身,宗教改革者們也經常使用這稱呼。若不是因為其濫用的情況,我們根本不會知道使徒時代有這種愛筵——因為最普通的事物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而不被提及:這些貪婪無度之人對愛筵的濫用被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章20-22節中提及,其他作者在彼得後書2章13節和猶大書13節中也有提到。在普林尼的記載中,提到禮拜之後有「簡單純潔的餐食」(common meal of innocent food);這不可能是聖餐禮,因為基督徒在被下令禁止集會得時候,就放棄了這做法。在公元200年之前,正式的愛宴就已消失,只是作為窮人的慈善餐會,以及在葬禮或追思禮拜之後的追思餐會而延續到五、六世紀。這個概念在東方教會仍以祝福麵包(譯者注:東正教的祭臺上會方很多個麵包,當祝聖聖體血的時候,選擇其中一個,剩下的作為祝福主後的麵包分給所有的人)的形式存在,在英格蘭直到宗教改革時期也有分發,如今在許多法國教堂仍保留為pain bèni(祝福麵包)。或許有人希望在當今的英格蘭能重新恢復主日的友誼餐會。對於早已脫離異教的民族來說,一場社交茶會不會被濫用,而這樣實踐基督徒團契的功課是非常需要的。
接下來關於感恩祭的記載來自普林尼,他作為一位異教徒,羅馬帝國的總督,在公元112年左右從他治理的比提尼亞省向圖拉真皇帝發出以下報告。雖然這份描述難免帶有局外人的模糊性,但它仍然彌足珍貴,因為它展現了基督教在一個野蠻、盜匪橫行的地區初期發展的景象:—
「他們承認他們唯一的過錯或謬誤就是:他們習慣在固定的日子、天未亮的時候集會,輪流唱頌讚美基督如同讚美神明的讚美詩;並且他們以莊嚴的誓言(sacramento)彼此約束,不是為了犯罪,而是要戒絕偷盜、搶劫和通姦,要信守諾言,並且不得拒絕歸還寄存物。做完這些之後,他們就散去,之後再聚集共享一頓簡單純潔的餐食(common meal of innocent food);但就連這個,他們說,在我按照您的指示頒布禁止結社的法令之後,他們也已經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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