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60:1 興起,發光。
先知在此闡述上帝的重新創造之舉,而舊創造的首個作為就是其預表與影子。因為我們在創世記中讀到,當祂要創造世界時,祂首先所行的就是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1:3)所以在以賽亞書中我們讀到,當祂要重新創造世界,恢復起初的秩序、美善與純真時,就如同祂說:「興起,發光。」
「上帝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上帝的同在就是光明,祂的缺席就是黑暗。當祂以如此新穎奇妙的方式顯現,以嬰孩的肉身與靈魂,在這一天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安放在伯利恆的馬槽裡,如同搖籃一般——基督的誕生被比作光的照耀,這絕非偶然,正如教會在這一天所定的禮拜中多處提到。例如在詩篇19篇之中,祂被比作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從蒙福童貞女的無玷胎中而出,在其中完成了神性與人性在祂神聖位格之中奇妙的結合。在早禱的第一經課之中:「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以賽亞書 9:2)。」在第二經課之中:主的榮光,即榮耀的光輝,照耀在牧羊人四周。在書信之中,基督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在福音書中,「在基督裡的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卻不接受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晚禱詩篇之中,第89篇說:「他們因你的名終日歡樂」(詩篇89:16)或如聖經所說「知道向你歡呼的」即聖誕之聲的;「主阿,他們必在你面光中行走」,又說「祂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頭。」(詩篇89:36)在詩篇第一百三十二篇中「我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詩篇132:17)由此我們看到,我們的主就是真光,祂的誕生就是地上黎明的曙光,這主題在聖誕節的禮拜中反覆出現:因此當我們看聖誕圖畫時,便知道它充滿了光明:那躺在馬槽裡的嬰孩向四周散發著祂自己的榮光;祂自己就是光的源頭,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聖約瑟和周圍其他的形象都是藉著這光才得以看見;若沒有這光,就無法看見他們。
但光的本質就是傳遞自己,並使其他物體發光。光所照射的物體,如你所知,要麼反射並回映光芒,就如同一面明亮的鏡子或一片白雪反射照耀其上的陽光;要麼是透明的,讓光直接穿透,就像一滴水珠或窗戶上的玻璃。因此,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已然恩准傳遞祂的光。祂興起並發光,為要使祂的教會興起並發光:不僅是整個教會,也包括每一位基督徒。對整個教會以及我們每一個人而言,這實際上是在我們主的第一個誕辰從天上宣告的,並在每個平安夜重新宣告:「興起,發光。」讓我們看看,這些話是如何說出的,並藉著上帝的祝福,我們可以從中汲取什麼聖誕的思想來造就我們。
先知以賽亞在經文中無疑是在對教會——基督的新婦說話,呼召她興起發光;正如她在耶路撒冷首次經歷的那樣,當聖靈降臨在她身上時,使她全然被耶穌基督的榮光所燃點;如祂自己所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翰福音17:22)但我們也可以將這些話理解為對每個個別靈魂所說的,是關乎我們成為基督肢體的那一刻,因為那時我們的「光已來到!主的榮光發出照耀」我們身上:那時對我們說:「從水中起來,你已在其中與耶穌基督同埋葬,從此要以恩慈之靈所賜予你的榮光和純潔照耀,因祂使你與基督同為後嗣。興起發光:繼續發光,直到往後所有年日,在這期間你的靈魂將與身體分離:當最後的年日來臨,太陽本身不再發出這外在可見的光,然而主對你說:『繼續發光:從死裡復活,永遠發光。』」因此,洗禮在古時被稱為「光照」,在希伯來書中也是如此稱呼(希伯來書6:4)。
我們如何在洗禮中興起呢?按我們的本性,我們是死在罪中的。我們「被降為卑微」,埋沒在自己邪惡慾望和習性的污泥中。憑著自己,我們無法興起;我們完全無助;正如經上所記:「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15:5)我們俯臥在極深的坑中,「在幽暗之處,在深淵之中。」正如一個要幫助他人的人,必須親自彎下腰伸手進入地牢,不顧其中的悲慘和污穢之氣;至聖至慈者也是如此,俯就進入我們骯髒黑暗的牢獄,有效地幫助我們出來,親自承擔其中一切的羞辱和痛苦;最終從其中起來,帶領我們與祂一同或跟隨祂進入祂純潔天國的自由、光明和芬芳之境。「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歌羅西書3:1),真理使我們得自由;我們已從罪的軛和重擔下得釋放;我們若願意,就有能力和自由抬起頭來仰望上面的事:不僅是仰望,更要追求;跟隨著我們與之一同復活的主上升;在心思意念上超越這世界,常與祂同住。
因此,在神聖的洗禮中,每個人都恩慈地領受了「興起」這話語。同樣還有「發光」這話語。在我們未重生的景況中,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完全看不見通往天堂的道路;對善惡的分辨也是模糊不清;「把苦當作甜,把甜當作苦。」但當我們成為真光耶穌基督的同享者,我們不僅得以看見道路,更能吸收這光,讓這光充滿並浸透我們全人,如同月亮被太陽的光充滿一般,並將這光顯明給他人。我們就像許多小蠟燭(若這比喻可行)都在太陽本身點燃。因我們既要興起又要發光,所以經上對我們說:「要讓你們的光照在人前。」(馬太福音5:16)我們既已被舉起,就在眾人眼前;既被使發光,必定為人所見。這並非要我們尋求他們的稱讚,願神禁止!而是要我們不去想他們的評判,只管過那能最好地激勵並幫助他們榮耀神的生活。
既然我們都在上帝所說「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來到」的人之中,讓我們謹慎地發光吧;讓我們保持心靈如同明鏡,不沾染世俗的迷霧和污穢,否則會使上帝之子榮耀的形像暗淡,而祂願意不斷地在我們心中反映。當天使俯視重生的靈魂時,他們期待看見靈魂光明閃耀,帶著與他們相似的純潔;不理會可能引發邪惡慾望的事物,晝夜懷著敬畏的愛轉向上帝。他們也期待看見靈魂喜樂地發光;永遠被神聖虔誠的喜悅所照亮;一種對上帝的喜樂,如同蒙福的童貞母跪在馬槽旁,專注地注視並敬拜她新生的嬰孩。我們也可以相信,那些在第一個聖誕節守候在伯利恆的聖天使們,他們熱切地獻上讚美之歌,並指引牧羊人尋找嬰孩:我們可以相信這些天使期待在我們這些基督的新生兒身上,找到某種順服盡責的活力,一種敏捷光明地從事一件又一件事的方式,熱切地尋求並成就祂的旨意。這或許就是聖靈藉先知對我們每個人所說「興起、發光」的部分含義:彷彿在問:「你不是基督徒嗎?那就不要懶惰怠慢:振作起來:起來為主服事:當你做完一兩件事,不要只顧著欣賞,要繼續做下一件事;要透過虔誠感恩的默想不斷激勵自己,為基督做得更多;這才是真誠地興起發光之道。」要迅速清晰地做工,但要盡可能安靜:如同光線從太陽發出時,無聲無息,以難以想像的速度,直達上帝要它們照射的地方。我們的工作也當如此;不喧嘩,不擾亂,不在其他瑣碎的事上徘徊。
在這方面,基督徒也當如晨光一般,要越發興起發光。“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正午”。(箴言 4:18)孩童的善良猶如受洗時點燃的一點火星:雖然神聖純淨,但因其微小而顯得微弱。隨著孩童長大成人,上帝期待他的善良也隨之成長,光芒越發廣遠。但必須時常記住,無論是最初的恩典天賦,還是後來的成長,我們完全是上帝的虧欠者;我們的光完全是從祂那裡借來並反射的。就如使徒所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所有的有哪一個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4:7)我們的善良全是借來的,全是基督的;沒有一樣是真正屬於我們的;正因如此,這善良才得以且應當不斷增長;如同從深不可測的井中汲取的水,永無止境。「我們所祈求的是:你們能成為完全人。」(哥林多後書 13:9)也就是說,他願我們終其一生,不斷從那位以生命為我們榜樣、以死亡為我們贖罪祭的主那裡學習並實踐更多的善。你看,當孩童學習寫字時,他們是如何專注地看著範本,盡力模仿得與之相似?我們期待並希望看到他們逐漸接近那範本。但無論是他們還是我們都不期待他們(在學習期間)能完全達到。效法基督蒙福的榜樣更是如此。智者深知這遠超己力,永遠無法企及,卻不會因此減少努力。這與他的本分和賞賜無關;但極其重要的是他要終生進步;不是逐漸衰微失去受洗時的光輝(這種情況,唉!太常見了),而是要在試煉的歲月中越發光明;在堅信禮時比受洗時更加純潔、喜樂、默默行善;在初領聖餐後,在這些方面更添光輝,此後每次領受聖餐都是如此。因為這樣的人是「住在上帝的殿中」,在祂的祝福下,必「力上加力」。(詩篇84:7)
那麼,這該如何實現呢?除了不斷親近我們原初光輝的源頭,就是耶穌基督,我們如何才能越發光明呢?正如那些想要維持並增強火勢的人,需要不斷添加與最初相同或相當的燃料。如今,由於我們的主已經遠去,我們也不能再次受洗來更新並加深與祂的相交,我們本該不知如何使我們的燈越發明亮,然而祂卻恩慈地設立了另一聖禮,特別在這方面幫助我們。祂留給我們祂自己身體和寶血的聖餐與筵席,對那些配得領受的人來說,這永遠都是純淨的活水之光,進入他們裡面;使他們全然發光,越照越明,為天使所見,卻不常為他們自己所察覺;因為這是一項隱密的工作,是聖靈的工作,正如我們所讀到的:「他們就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因為在聖禮中,如同在設立聖禮的主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凡願興起發光的人,正如所有基督徒被命令要做的,他的道路是明確的。他必須成為一位配得的領聖餐者。若他已經是了,那麼為了更上一層樓並發出更明亮的光,他就必須成為一位更配得的領受者。據我所知,若沒有配得的領聖餐,就沒有完全的道路;而適當實行的配得領聖餐,就已足夠。「你們要嚐嚐主恩的滋味」(詩篇34:8),這是對所有至今仍退縮不前的人說的;「要再次嚐嚐」,這是對所有已經來到主前的人說的。只要謹記你們要預備好自己:要以敬畏戰兢的心來到主前,存謙卑痛悔的心。牧羊人若不是遵從天使的吩咐去伯利恆,就會錯過今天所發生的事。若他們不敬虔地前去,反而會害多於利。所以,如果你想要見到你新生的救主,你必須來到祂的祭壇前,因為這才是真正的伯利恆;但你必須配得地前來,否則你的光明將變為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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