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神學家也反對祈禱書中那些假定全體會眾「已重生、皈依並處於實際恩典狀態」的措辭:主教們則以聖保羅使用「聖徒」一詞作為回應。清教徒還反對葬禮儀式中的仁慈假設(主教們說:保持仁慈並懷抱希望是更好的),並要求加入一項規則,聲明祈禱和勸勉並非為死者謀福(主教們刻意忽視了這一點)。他們還要求增加一項規則,允許聖職除非認為合適,否則不必前往墓地,對此主教們回應說,“既然這不是為了安撫脆弱的良心,而是為了照顧脆弱的頭腦,這個要求用帽子比用規則更容易解決”。事實上,主教們在那個時代並不害怕說俏皮話,或以平易近人的方式說話,就像他們在回應刪除所有次經課文的要求時所說的那樣,“但願講道能有這麼好”;因為,他們說,如果教堂裡除了舊約和新約之外什麼都不應該聽到,那麼就連講道也不會有了。
時至今日,無論是國教徒還是非國教徒,很少有人會同意這些反對意見,其中許多無疑是無理取鬧和吹毛求疵的,而其他則依賴於如今已過時的神學理論。舉例來說,主教們沒有屈服於清教徒要求將教理問答中的「繼承者」改為「後嗣」的要求,這是一種幸事——因為這樣做會將天國變成一個未來的希望,而不是當前的繼承;我們也可以慶幸主教們拒絕只寫「只有兩個」,而保留了「作為普遍必要的得救之道」這個限定語,從而保持了聖禮定義的廣泛性。我認為,我們今天也應該由衷感恩,我們沒有被1661年流行的那些「關於信仰、懺悔、兩約、稱義、成聖、收養和重生的本質」等理論束縛,這些理論本可能被插入教理問答中。
再者,現在誰還會希望堅信禮不由主教施行,或在那項儀式中不假定所帶來的孩子們擁有基督精神和罪得赦免呢?誰現在還想在洗禮或堅信禮中省略提及教父母呢?誰會希望聖職有權力,如果他選擇的話,不親自向每位領聖餐者分發聖禮呢?誰能忍受看到已經提到的那些簡單的裝飾和儀式——例如長白袍,或跪著領聖餐——被廢除呢?
當然,一些清教徒的批評是有道理的,其中一些被主教們和他們的助手們所接受。他們同意按照《聖經·欽定版》印刷書信和福音;在紅字注釋中加上「指定為書信的經文部分」;為領聖餐者提供更長的通知時間,將「前一天晚上,或者當天早上」改為「至少在前一天的某個時候」;在聖餐禮儀的祝聖禱文中加入手勢動作(清教徒正確地指出,甚至沒有提到擘餅);在堅信禮後的紅字注釋中加上「或已準備好並渴望接受堅信禮」的字句(這也是一項改進)。除此之外,他們同意在婚禮儀式中將「我以我的身體敬拜(worship)你」改為「我以我的身體尊敬(honour,)你」,儘管幸運的是這項改動並未實施;但他們確實將「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改為「直到死亡使我們分離」。主教們進一步同意在十誡前加上序言(清教徒稱之為「上帝親自加上的」),但幸運的是這也沒有實施;並同意從葬禮儀式中刪除「確實無疑地盼望復活得永生」這些形容詞;但非常幸運的是,這一改動也被收回了,通過插入定冠詞來保護其含義。
我們可以用兩段引文來總結這個立場。清教徒神學家說:「用我們意見分歧的個人幻想來增加我們的公共儀式,是永久延續分裂的最有效方法。祈禱、懺悔、感恩、誦讀聖經,以及以最簡單樸素的方式施行聖禮,就足以構成一個完備的禮儀,而無需加入任何個人意見、教會排場、服飾、規定的姿勢、圖像、音樂、有關死者的事宜,以及許多以秩序和莊重之名潛入教會的多餘之物。用不必要的事物來加重教會和禮儀的負擔,是一切迷信的開端。」「如果教會的特別引導者和父輩們能稍微節制一些,不要用多餘的東西來加重教會的負擔,或者在復興過時習俗或強加新習俗時不要過於嚴格,那麼分裂或迷信的原因就會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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