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圣公会Ⅳ——维护圣经的权威

有些人總喜歡把聖公會說成是「改革不徹底」的教會,我也不知道他們所指的「徹底」到底是什麼,這些人對聖公會的禮儀與傳統橫挑鼻子豎挑眼,動不動就指責說這個「動作」聖經中沒有記載,那個「習慣」聖經中沒有記錄,似乎基督徒一切的行動都要在聖經的字句中找到根據才行,否則就是犯罪,就是不聽上帝的話。說這樣話的人,其實他們自己也沒有辦法完全按照聖經的字句去做,他們否定人家的傳統,卻拘泥與自己的習慣中。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提出了「唯獨聖經」的真理,那是因為羅馬天主教會把教會的傳統也當成了信仰的絕對權威,但是今天不少人卻把「唯獨聖經」錯誤的理解成「唯獨聖經字句」,其結果是,他們把自己或是本宗派的教義當成了絕對的權威,這同樣是削弱了聖經的權威。

其實,聖公會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聖經的教會,她珍視聖經的真理,並捍衛聖經的權威。宗教改革時期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克蘭麥(Thomas Cranmer)就指出,聖經擁有信仰至上的權威。1563年英國教會頒佈的聖公會信仰總綱——《三十九條信綱(Thirty-nine Articles)》中也明確規定:「聖經包含得救的要道,所以凡未載於聖經,或未為聖經所證明之道,即不必信為或視為得救的要道。所謂聖經,即是我們承認為新舊約內的正典諸書,其權威,教會從未置疑。」這一古老的信綱被普世聖公會所接納。以後,在1888年普世聖公會在蘭柏會議上通過的「蘭柏四規」,更是重申了這一點。蘭柏四規的第一條就是:新舊約聖經涵蓋「一切得救的要道」。足見聖公會對於聖經權威的承認。

我們可以從聖公會的禮儀中發現這一點,在崇拜列隊入堂的時候,牧師或會吏會高舉聖經,在念誦福音的時候,牧師會親吻聖經,或向聖經獻香,這一系列的舉動都顯明,聖公會對於聖經的尊重。當然,這種對聖經的尊重不僅是在形式上的,也是貫穿於聖公會的公共崇拜以及聖公會信徒的每日私人靈修生活中。

在聖公會的崇拜禮儀用書——《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規定的崇拜禮儀中,聖經被大量引用。這是因為克蘭麥大主教在編訂公禱書的時候,當時英國的平民百姓大多是文盲,家中也不可能藏有聖經可供閱讀,他們只能在教會的崇拜中,才能聽見上帝的話語,故此克蘭麥注重在崇拜的時候多讀聖經,可叫會眾明白真道。

在公禱書中制定的每日早晚禱的禮儀中,也先要誦讀詩篇作為開始的讚美,這詩篇本來就是猶太人的讚美詩,也是主耶穌與使徒在世的時候所唱頌的。用詩篇來讚美上帝,遠遠比那些不斷重複唱著「耶穌,我愛你」之類的短歌強的多。

公禱書還在主日聖餐禮崇拜與每日的早晚禱崇拜中使用「三代經課」(Three-Year Cycle Lectionary)。所謂的三代經課,就是在教會的崇拜中,按教會年曆的次序,在每主日和節期指定所誦讀和宣講的經文,並且每三年為一個循環。這些誦讀的經文包括詩篇、舊約經課、新約書信和福音經課。此外,三代經課還包括兩年一循環的早晚禱經課,這基本可以幫助我們在兩年內讀完整本聖經。

在崇拜中誦讀聖經乃是基督教會從猶太崇拜中繼承的寶貴傳統(路4:16-2;徒13:27)。早在主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在敬拜上帝的時候,就把律法書與先知書有系統地選摘誦讀。以後基督教會繼承這一傳統,在誦讀舊約之後,還誦讀使徒的書信及福音。主後二世紀的護教士、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曾寫到,「在稱為主日這一天,住在城市或鄉間的全眾,都聚集到一個地方,依照時間所許,誦讀眾使徒的記錄或眾先知的著作;讀畢之後,主席宣講並勉勵仿行這些善行。」(游斯丁第一護教辭67章)

在主後四世紀,教會在崇拜中誦讀規定的經課已經成為固有的習慣,當時的經課包括,舊約的兩段經文(律法書與先知書各一段),新約書信(包括使徒行傳)和福音經課。到了主後五世紀左右,舊約不再出現于崇拜時的經課中。直到1969年,羅馬天主教會在梵蒂岡第二次會議以後進行了禮儀改革,才重新把舊約經課編入,於是聖公會與路德會也效仿,在崇拜中誦讀舊約。

我們現在所使用的經課(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是共同經文諮詢委員會(The Consultation on Common Texts)以羅馬天主教會1969年的彌撒經課作為基礎而修訂的,目前被天主教會、聖公會、路德會、長老會、衛理公會所採用,這也是促進普世教會合一的一個標誌。

在崇拜時使用經課有著非常顯著的優點,就是可以讓信徒平衡地領受上帝的話語,而不至於偏頗,也可以防止講道者按自己的喜好而任意選擇宣講的經文。我曾在某個福音派教會參加過主日崇拜,結果在一個月之中,邀請來的四位傳道人,有三個人居然都是講「五餅二魚的神跡」,我想,若是在崇拜時使用經課,就可以防止類似的情況發生。

當然,在日課中的聖經誦讀與基督徒通常閱讀聖經的意義是不同的,誦讀經課是崇拜的一個程式,我們通過恭敬誦讀與聆聽上帝的聖言,完成對上帝的敬拜,而不必要去完全尋求理性的瞭解。故此,基督徒還應該在平日多花時間學習聖經,明白聖經的教導。

另外,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在經課中的舊約部分我們也會使用到「次經」(Deuterocanon)的經文。有些基督徒一聽到次經就談虎色變,這些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次經到底寫著什麼,這是因為他們並沒有讀過次經,若是他們仔細讀過次經,就不會有如此的劇烈地反應了。馬丁·路德雖不同意次經的權威與希伯來聖經一致,但是他在翻譯聖經的時候,並未刪除次經,而是把它列在聖經之後作為附錄。

次經是指,那些不包含在希伯來舊約聖經中,卻存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的一些經卷。這些經卷包括:以斯拉三書,以斯拉四書,多比傳,猶滴傳,以斯帖補編,智慧書,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三童歌,蘇撒拿傳,比勒與大龍,瑪拿西禱言,瑪喀比傳上卷,瑪喀比傳下卷。這些經卷寫作的時間是在兩約之間,就是在舊約先知瑪拉基之後,耶穌基督出生之前。其中記載的內容主要是新舊約之間的猶太人的歷史及教訓,有著非常重要的歷史及信仰價值。

在普世教會中,對於次經的權威,有著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次經的權威等同于聖經,如,聖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就是這樣的觀點;另一種觀點認為,次經的權威低於希伯來經卷,如,聖耶柔米(Jerome,約340-420)就是這樣的觀點。在宗教改革運動之前,基督教會一直把次經視為聖經正典,直到宗教改革之後,才開始產生了分歧。不過,在聖公會的經課中,依然包括次經經課,也宣讀次經。按聖公會三十九條信綱的理解是,教會可用次經作為生活的楷模與教訓而誦讀,但不用它們去建立教理。

我認為,基督徒應該誦讀次經,既然我們會閱讀其他的書卷,那對於在教會傳統中一直被奉為開券有益的次經自然不要等閒忽略之。

聖公會一直強調聖經的權威,美國俄亥俄州主教Charles Mcllvaine(1799-1873)宣稱,任何否定聖經乃是上帝的自我啟示,都會削減基督徒信仰而應予以譴責。在公禱書中所記載聖餐禮禮文(第二式)的大祝聖文(二)說:「上帝啊,我們感謝你,因為你呼召以色列成為你的子民,又使眾先知傳達你的聖言,更藉著你的聖子耶穌,道成肉身,在創造中向我們顯明你的聖善和仁慈。」可見,聖經的權威一直彰顯在聖公會的禮儀行動中。

當然,值得注意的是,聖公會非常注意教會權威與聖經之間的平衡。著名的聖公會神學家胡克(R. Hooker,1554-1600)就認為,沒有理性和教會的傳統,我們就不能夠從聖經中真正得悉上帝的心意。胡克還認為,若聖經並沒有禁止,教會就有權去定例、立案和執行,雖然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但也需要理性和教會的傳統來引證,否則,人就會誤將自已對聖經的理解絕對化,變成了危險和極端的教義。

其實,經驗也告訴我們,教會的傳統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維護聖經的權威,聖經本身也稱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教會的傳統也可以保證我們不會被異端所侵蝕。如,當有人反對三位一體教義的時候,我們會本能地抗拒之,這是因為教會的傳統要求我們必須接受這一有關上帝的真理,如,亞他那修信經所言的,「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上帝。」可見,我們對三位一體教義的認識完全是教會訓導的結果,而不是我們自己獨立研經的結論。

綜上所述,正是因為聖公會對於聖經權柄的尊重與維護,我們可以明確的宣告聖公會是一個堅持福音信仰的教會。正如,紐約主教John Henry Hobart曾宣告的那樣,「高派教會的信徒一定是福音運動者!」

最後引用公禱書中的一篇祝文,作為我們的祈禱:「當讚美的主啊,你為要教導我們,使聖經得以寫成:求主使我們能聽、能讀、能記、能學,心裡明白,融會貫通;這樣,我們就可以得著並且持守,主藉著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所賜給我們永生的盼望。聖子和聖父、聖靈,一同永生,一同掌權,唯一上帝,永無盡。阿們。」(合時儀文二十八,最接近十一月十六日之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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