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网址:https://www.christianstudylibrary.org/article/hymn-singing-victorian-england,翻译时有小改动。
在许多福音派/灵恩派的崇拜中,歌唱将由一支乐队和一群歌手领导。通常,他们在唱歌,而会众的其他人基本上保持沉默。乐队和歌手是表演者,台下的信徒是观众。这种做法类似于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礼仪。当时,司铎们用拉丁语(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语言)进行礼仪,而聚集的信徒则是沉默的旁观者。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极大地改变了这种状况。改教者相信上帝的子民应该歌颂上帝。马丁·路德是一位技艺精湛的音乐家和才华横溢的赞美诗作者,他引领了这条道路。他写了德国人民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唱的赞美诗,包括他最著名的赞美诗《上主是我坚固保障》。加尔文也提倡会众唱诗,但希望教会主要(尽管不是唯一)唱诗篇。在接下来的 250 年里,追随加尔文的改革宗教会一直保持着唱诗篇和一些新约歌曲的格律版本的做法。
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新教教会中,诗篇是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演唱的,通常由一位主唱领唱,在会众加入之前,他先唱出每一行。这使得唱诗篇成为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由于诗句的重复和音符很长,唱诗篇的过程更加缓慢。由于会众缺乏热情,主持人经常独唱。
1700年代末,许多英国堂区开始放弃这种唱格律诗篇的方法,转而引入唱诗班和乐器演奏家,他们位于回廊里,领导唱诗篇。(在大城市,大多数教堂更喜欢管风琴,但在农村地区,歌唱是由回廊乐队领唱的。)这些乐队通常充满活力、自发且热情,大多数崇拜者认为这是对原先唱格律诗篇做法的改进。然而,这些乐器演奏家通常都是业余的、无组织的和不虔诚的。托马斯·哈代的小说将他们描绘成“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作为表演者来享受美好时光,其次才是致力于带领上帝的子民敬拜和赞美。” 周六晚上他们出去参加舞会,周日他们则带领会众敬拜。可以理解的是,许多神职人员对画廊乐队非常不满,并试图将他们从教堂中驱逐出去。1830 年至 1850 年间,随着管风琴的引入,乐队被驱逐,这给会众的歌唱带来了更多的规律性和秩序。
1750 年代左右,越来越多的不从国教者开始唱赞美诗,无论是在教堂里,还是在露天礼拜中。18世纪的英语复兴运动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以撒华滋 (Isaac Watts) 是伦敦马可巷教堂 (Mark Lane Chapel) 公理会的牧师,他创作了 600 首赞美诗和基督教版本的诗篇,供他的教堂使用。查尔斯·卫斯理 (Charles Wesley) 为 1740 年代和 50 年代举行的大型露天集会创作了许多赞美诗,他和他的兄弟约翰在会上布道。查尔斯是一位多产的赞美诗作家,创作了多达 6,500 首赞美诗!
英国圣公会接受赞美诗的速度较慢。该教派的许多人对他们会众歌唱的糟糕状况感到担忧。1790年,伦敦主教告诉他教区的神职人员,“在国教会崇拜的所有方面中,没有一个像圣歌那样‘陷入低潮’”。画廊乐队劝阻会众成员参与唱诗篇,但圣公会福音派则鼓励信徒唱诗篇和赞美诗。到 1800 年代初,少量赞美诗被收录在公祷书中,1820 年约克大主教批准收集 146 首赞美诗。后来被称为“大主教的收藏”,被英格兰北部的许多教堂采用,并经历了 29 个版本。到了 1840 年代,赞美诗已被英国教会完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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