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家庭教會?家庭教會實際上是相對於三自教會而言。三自教會,是加入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的教會,在這裡用三自代替。
在現行宗教法規之下,按著政府的規定,基督教群體必須在三自裡面登記才是合法。和國外一些國家只需要進行社團登記就可以是不一樣的。
而有些人認為加入三自之後,就是尊政府為頭,而不是尊耶穌基督為頭,所以,他們反對加入三自。具體的神學問題,在此不討論。一般三自教會都在政府的許可之下建立教堂。而家庭教會則是在信徒或者信徒領袖家裡,或者租用辦公樓和買民房作為活動場所,這是沒有政府許可的。早年政府進行三自運動,並且要求所有的基督教群體都加入三自的時候,反對派則是不加入,無法建立教堂,則是在家中聚會。
而他們則是會說家庭教會才是符合聖經的,例如,他們會用: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細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 (羅馬書 16:5 和合本),證明自己在真理上的合法性。
但是,必須明確的是,所謂家庭教會和三自教會是在中國特殊處境下產生。正如我前面所說的。而保羅問候在家裡的教會平安,則是有以下的原因:
一、就是他們才剛剛開始聚會,在家中聚會即可。
二、因為剛剛開始,皈依人數少,無法建立聖堂。
三、因為當時基督教受到了帝國政府的逼迫,以至於只能在家中聚會。
所以,在家的教會,不是證明中國處境下家庭教會的合法性。只是當時的特殊情況罷了。而所謂約翰一二三書的作者,當時是牧養家庭教會,這也是偷換概念,牧養的應該是在家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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